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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公积金 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 |
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13日 作者: 来源:广州日报 |
公积金 审批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记者昨日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市住建局、市财政局、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、市国土局等5部门联合发出《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 权益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 权益,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,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,从压缩公积金 审批时限、严格委贷业务考核、加强销售行为管理、提高抵押登记效率、公开业务办理流程、促进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提高公积金 效率,同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等行动规范公积金 使用。 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在压缩公积金 审批时限方面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自受理 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。准予 的应通知受托机构办理 手续;不准予 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 另外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机构应在委托 协议中明确约定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。受托机构要按照委贷协议约定,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 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的 手续,优先保障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 ,不得阻挠或拒绝符合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 。市公积金中心对不履行委贷协议约定事项的,按照委贷协议处理;情节严重的,可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资格。 《通知》还指出,市住建局将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,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书面承诺不 、阻挠、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 ,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书面承诺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,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 、减少 折扣等方式 、阻挠、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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