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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上饶:购买改善型自住房再次使用公积金 ,首付不低于30%
发布时间:2023年11月16日 作者: 来源:中房网

    中房网讯(亚晨/文)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官方公众号消息,江西省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《关于调整改善型住房 首付比例等相关政策的通知》提出,凡在上饶市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的,首付不低于购房总价30%。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该市购房申请公积金 首付比例参照本地缴存职工 首付比例执行。

  通知还集中调整了上饶市 最高额度,凡在该市购买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的, 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70万元;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的, 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60万元。对于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该市购房申请公积金 最高额度也参照当地缴存职工 最高额度执行。

  此外,通知还调整外中心人员 户籍限制。外中心缴存职工在上饶市购买自住住房,申请公积金 时,不再要求购房人具有该市户籍。

  据悉,该通知自2023年11月15日开始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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