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市房地产管理处简介 |
发布时间:2009年03月20日 作者: 来源: |
大理市房地产管理处属于大理市辖区房地产行业管理部门,设有三室、一所、一中心。 近几年,大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在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下,经全体职工共同努力,完善了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,配备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,能适应市场管理的专业队伍。继1995年获建设部命名"全国房地产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"和1996年获省建设厅、人事厅命名"全省(八·五)房地产先进单位"后,在1999年又被建设部评为"全国房地产管理行业先进单位"和中共大理市委、市人民政府评为"文明单位",并在2001年和2006年先后被云南省建设厅评为"云南省‘九·五'、‘十·五'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"。 在房地产飞速发展的今天,做为大理市的房地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,深感任重而道远,我们决心在市人民政府及上级管理部门指导带领下,全面提升房屋产权及交易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,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。 业务范围: 一、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 二、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 三、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 四、房屋安全鉴定 五、房屋面积审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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