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般房屋交易程序 |
| 发布时间:2006年08月07日 作者:--- 来源:曲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|
1.转让双方当事人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 《房屋共有权证》及相关的凭证到交易所提出申请。 2.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查,填写有关表格和转让合同并向交易所申报成交价格。 3.预约时间,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勘查。 4.交易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勘查情况,结合产权产籍资料调查记录对其审核。 5.经产权审查符合转让规定的,交易双方当事人按申报的成交价交纳税费(明显低于市场的需进行评估)。 6.双方当事人凭交纳税费凭证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。 |